記者5月31日從三亞市海洋與漁業(yè)局獲悉,《三亞市“灣長制”工作方案》日前成功通過專家評審。方案明確,到2022年三亞將建立“灣長制”工作機制,構建責任明確、協(xié)調有序、監(jiān)管嚴格、保護有力的海灣管理新模式。
據了解,開展“灣長制”工作是落實海洋生態(tài)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。今年初,三亞委托國家海洋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中心編制《三亞市“灣長制”工作方案》,按照《國家海洋局關于開展“灣長制”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》《海南省關于開展“灣長制”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》的要求,推進三亞市“灣長制”工作,形成可落地、可復制、可推廣的三亞“灣長制”制度。
《三亞市“灣長制”工作方案》明確:2018年-2022年,在三亞全市建立“灣長制”工作機制,為維護海灣環(huán)境質量、實現海灣功能永續(xù)利用提供制度保障。通過嚴格實施“灣長制”,打造“青山更綠、海水更藍、沙灘更美、空氣更清新”的*濱海旅游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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